鉴定内容
主要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对房屋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三部分进行现场检测、检查,通过综合分析进行房屋现状安全性鉴定。
墙体现状完好
鉴定依据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
4)《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8)《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9)《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17)
10)《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12)其它相关技术规范、国家及地方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资料等。
混凝土现状完好
鉴定方法
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本次鉴定方法分为以下三阶段进行:
阶段:评定房屋单个构件安全性等级
根据不同材料种类,按不同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低一级作为构件安全性等级。混凝土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位移或变形、裂缝或其他损伤等四个检查项目;砌体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位移或裂缝、损伤等四个检查项目。
栏杆现状完好
第二阶段:评定房屋子单元安全性等级
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系统、围护系统承重部分三个子单元。地基基础子单元安全性评级根据地基变形和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确定;上部结构子单元根据结构承载功能等级、结构整体性等级、结构侧向位移等级确定;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安全性,按建筑物目前围护系统的位移、变形及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情况来判定。
第三阶段:评定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
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系统、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评定。